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基本条件
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为我校在编专任教师或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
2.职称或学历条件
(1)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含)以上职务或研究生学位。
3.其他条件
(1)每人限主持申报一项,参与项目2项。
(2)无在研的同类别校级项目;
(3)其他条件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各项目还应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2-7)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管理
质量工程项目应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申报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等因素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三)建设周期
原则上同类项目建设周期一致(具体见项目申报指南)。
(四)创新与实践
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成果的推广应用。纯教育科学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五)项目立项与验收
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教务处三方签订建设合同方为正式立项;建设期满学校根据项目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建设立项数及要求
(一)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30项,其中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15项,其他专业15项。
(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5项,限品牌专业或特专业申报。
(三)教学团队:立项5项。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5项。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15项。
(六)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立项5项。
(七)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立项5项。
三、立项资助
本次校级质量工建设项目以“质量优先、宁缺毋滥、锤炼精品”为导向,采取学校总体统筹,分类限额,各单位择优推荐方式立项,各类立项项目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2.项目所在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审核推荐意见。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公布结果。
4.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按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五、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1,word电子版)提交至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向潺 18665121026(微信同号)
附件:
1.申报汇总表
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指南
3.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指南
4.教学团队申报指南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7.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