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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社科)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编辑:    点击:次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开展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凡以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及以在职教职工为第一排名的人文社科类的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等。

二、登记分类

本次登记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应用成果、文艺作品、获奖成果等类别。所有项目及成果都应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三、具体要求

(一)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由各单位登记、汇总及审查后,再由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报送至我处认定,不接受教师个人申请。

(二)所有科研成果的确认,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立项通知书、结项通知书、与结项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等。

2.学术著作:电子扫描件包含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序言、后记、封底

3.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任一电子数据库中的检索页(扫描或截图),论文电子扫描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4.文艺作品、应用成果和获奖成果:获奖证书、应用成果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注:此次登记工作将作为我校职称评审项目认定唯一依据,凡未登记成果获项目不纳入职称评审业绩证明。

四、报送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写有登记表,并提交相关的科研成果登记材料,于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交本单位初审。

(二)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初审,然后将全部符合条件且无争议的登记表汇总及有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7时前递交至我处,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证明材料以PDF电子版为主,一项目或一成果为一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命名:老师姓名+项目(成果)名称。

联系人:向老师  

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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