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兼职教学督导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增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效能,推动教学过程的标准化与精细化管理,确保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依据我校发布的[2021]66号文件《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整改与督导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及《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构建与实施计划》,并结合当前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特此提交增设兼职教学督导岗位的申请。
一、宗旨
1. 深化教学质量监督,激励教师探索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
2. 优化教学管理效能,及时发现教学环节的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3. 加强师生互动,广泛收集并传递一线教学意见与建议。
二、兼职督导职责
1. 深入日常教学检查,涵盖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实习实训等多个环节;
2. 定期旁听授课,对教师的教学成效进行公正评估,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协助组织教学评估活动,参与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的评审与验收工作;
4. 积极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看法与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5. 承担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委托的与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其他任务。
三、选聘标准
1.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与强烈的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原则上需拥有至少3年的教学经验;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督导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沟通技巧;
5. 对于在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方面丰富经验的教职工,给予优先考虑。
四、选聘流程
1. 推荐与选拔:各二级学院根据选聘标准和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2.资格初审:教学科研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筛查;
3. 综合评审:依据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教学成果、教学经验及综合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4. 公示与任命:拟聘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正式任命并颁发聘书。
五、兼职督导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教师人数 |
学生人数 |
兼职督导名额 |
医药卫生学院 |
53 |
4140 |
22级:965 23级:1371 24级:1804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40 |
3620 |
22级:1134 23级:1054 24级:1432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40 |
2967 |
22级:726 23级:999 24级:1242 |
2 |
酒店管理学院 |
29 |
1801 |
22级:401 23级:711 24级:689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21 |
987 |
22级:227 23级:295 24级:465 |
1 |
文化艺术学院 |
68 |
787 |
22级:224 23级:261 24级:302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8 |
无 |
1 |
合计 |
269 |
14302 |
11 |
六、其他相关事宜
1. 兼职督导的聘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求及考核结果可考虑续聘;
2. 兼职督导将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相应的工作补贴及工作量认定。
教务科研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