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学校统一组织补考的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3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系(部)自行组织补考的课程安排表于3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并于3月23日前自行完成补考工作(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涉及到教室使用的,请自行申请。
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须知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上学期期末考试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及舞弊的考生不予参加本学期补考。
2.请考生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按照补考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号入座,准时参加考试。
3.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监考员须知
1.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312办公室领取试卷,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并严格按照我院“监考员须知”和“考场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
2.在同一教室(考场)安排多门课程考试的,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考场名单”上的补考科目发放试卷,确保每位考生领取的试卷和本人补考科目一致。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负责收齐试卷并清点份数,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交回教务处,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成绩报送与管理
(一)评卷教师于2019年4月8日前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补考成绩。开课系(部)于2019年4月8日前将成绩单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二)学生不得私自查阅试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补考成绩。如发现成绩有错漏,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统一安排查阅或改动。
四、其它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监考老师和参加补考的学生,并做好补考纪律宣传。
(二)系(部)自行组织补考的课程,须做好考生签到及考试情况记录,并存档备份,以备教务处查阅。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