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级部分专业即将结束课堂课程学习,为做好课程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第13周结束课程的专业:2019年11月18日-26日(第13周-14周周二)。
2.第16周结束课程的专业:2019年12月9日-13日(第16周)。
3.第18周结束课程的专业:另行通知。
二、考核要求
1.命题:各系(部)要组织任课教师集中研讨命题范围、考核形式、评分标准等,统筹安排命题教师,执行命题负责制、系(部)负责人审批制,严把命题质量关,指定专人负责试题保管,谨防试题泄露。
2.试题:试题覆盖面、难易程度符合教学大纲的AB两套试卷,侧重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任课教师不得划定考核范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考核安排
1.各系(部)自行安排好各专业考核方式、时间、地点、考生资格确认、监考教师安排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2.考核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师生及教辅人员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引导、教育全体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3.成立各系(部)考核工作小组、巡考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系(部)学生的考试纪律、教师监考等工作的考试管理。
四、其他要求
1.课程考核结束5天内完成成绩评定、系统录入、上报等工作。
2.各系(部)按要求存档各课程考核材料(含过程性考核材料)。
3.各系部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考试。
教务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