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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编辑:    点击: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及《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广酒教〔2018〕37号)文件,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开课计划填报及教材征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填报

1.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开课学时,并落实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2.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如确需调整(如提前或推迟开课、取消、或另开课程等),请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负责人初审,教务处复核,主管校长同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3.本学期起执行《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广酒〔2020〕1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在落实任课教师时,要安排好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以及学期中途休产假(含休假后)教师的课程安排。

4.各教学单位必须要将授课任务落实到人,且充分考虑教师在各年级承担授课任务,统筹专任教师授课工作量,杜绝“有人无课,有课无人”杜绝“因人开课、因量开课”。

5.涉及人员岗位变动或现有师资不能满足开课需要的,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与人事处联系,确定相关课程授课任务的师资。

6.确因课程需要聘请兼职(课)教师的,由开课单位研究后书面报告聘请的详细原因并填写审批表,教师相关情况、佐证材料及兼课课程、班级、周学时等,报人事处、教务处批准。

二、教材征订

1.各教学单位应参照开课计划,仔细研究、认真落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预订表》(附件5),避免漏订、错订教材,以及在校生学生数不准确的情况发生。请根据已设定的表格形式填写,不得自行修改已设定好的表格内容,填完后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教务处汇总后报校领导审批。

征订教材学生人数必须准确无误。

2.课程(教材)名称相同或相近,符合教学需求的教材,原订购单位或由订购单位协调其他部门优先使用教材库已有教材(详见附件6)。

3.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优先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近2年内出版(超出出版时间的书面说明情况报教务处)的精品课规划教材、优秀教材(以上教材使用率要达到80%以上)和我校“创新强校工程”规划教材。教师自编教材已经学校审批出版的教材(含主编、副主编、编委、讲义等)优先选用;未经学校批准的,不得选用。

4.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教材的适用性、先进性严格把关,认真组织论证,坚决避免劣质教材进入课堂。对于承担其它系(部)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在选用教材时,要与被授课系(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后,再选择适合的教材。

5.教材选用应综合考虑教材费预算款收支平衡原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费尽可能按照码洋总额控制在学年度预收款(各专业教材费收支情况见附件8)。

6.原则上每门课程限定一本教材,不增订教辅、教参等用书。

7.每门课程的每本教材必须同时提供两种不同出版社、不同作者、不同价格的教材版本。

8.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境外教材(境外出版的外文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外国(境外)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版)需要提前报学校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方可征订使用。

9.征订的教材须遵循“零库存”原则,征多少用多少,因系(部)提交的教材版本、征订数量、开课计划的调整等导致不符合教学或已经采购的教材不能退订,由征订系(部)在学生正式上课后15日内负责清库。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开课计划、教师授课任务、教材订购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向老师汇总。同时将教师授课任务(含教师授课周工作量)报人事处。

附件:通过办公OA下发

1.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及授课任务表

2.2020级公共课程开课计划

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开课计划变更申报审批表

4.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校内兼课教师审批表

5.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预订表

6.截止2020年12月15日库存教材清单

7.《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广酒教〔2018〕37号)

8. 2019和2020级各专业教材费用参照表(2020年秋季学期)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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