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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编辑:    点击:次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调停课行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严格教学管理,规范教师调停课行为,确保教师工作量核算无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性调停课

因节假日、全校性活动影响教学秩序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整安排。

二、教师因病调停课

1.突发性疾病电话及时告知院长或教学助理,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教务处,然后通知到相关班级学生。

2.院长或教学助理安排教学秘书于当日书面报教务处办理停课手续并报人事处备案。

因病情治疗需要一周以上,二级学院须同时提交课程安排方案。

3.教师恢复健康返岗后,必须三天内提交病假条或诊断书,补办调课申请手续和病假手续,并通知相应学生、班级和教学场所楼管员。

4.慢性疾病由教师本人提交预约证明或诊断证明书办理调课手续。

三、教师因私调课

1.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写明调课原因、时间、课程名称、上课班级、地点等。经院长或教学助理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因私调课超过3天(含),须报相关校领导审批。

2.经批准的《调课申请表》,教务处留存一份,同时由调课教师本人报学生所在院、人事处备案。

3.完成调课手续后,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通知到相关学生班级和教学场所楼栋管理员,并告知学生调课的原因。

四、教师因公调课

1.因公是指参加重要学术会议或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批准。

2.提前2天办理调课手续,并附上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参加的会议文件或活动通知书。

3.经批准的《调课申请表》,教务处留存一份,同时由调课教师本人报学生所在院、人事处备案。

4.完成调课手续后,由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通知到相关学生班级和教学场所楼栋管理员,并告知学生调课的原因。

五、因教学条件发生变化(如任课教师离职等)而需调课、停课时,由教师所在单位会同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调整课程方案,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共同研究方案可行性,报相关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课、停课。

六、调课以教务处批准的《调课申请表》为准。每月末由教务处汇总,人事处审核,以此作为教师工作量发放和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教师工作量核算按照《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广酒〔2020〕13号)文件执行,并由教师本人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核对签字,未按要求完成核对签字,视为签字确认。

八、未经批准擅自调停课的教师,将不予核算工作量,并按《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过失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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